金陵十二钗之巧姐的人物介绍

贾巧姐是中国古典小说《红楼梦》中的人物,为金陵十二钗之一,荣国府王熙凤与贾琏之女。巧姐由于年纪幼小,在书中出场不多。她生日七月初七,王熙凤觉得日子不好,刘姥姥给她取名“巧姐”。巧姐的结局,也应了这一个巧字。

在高鹗整理的《红楼梦》后四十回贾府破败后,她险些被王仁、贾蔷、贾芸等人卖给一个外藩王爷,幸而刘姥姥、平儿、王夫人合力将她救出,最后由贾琏作主嫁到姓王的农家。根据第五回的图册和判词,再有脂砚斋的批语。巧姐最后是嫁给了板儿,作了一个农妇。

在金陵十二钗正册女儿中,巧姐与秦可卿同辈,而年龄最小。她娇贵多病,第21回染了痘疹,第42回撞了花神,第84回惊风。清虚观打醮,凤姐催着张道士换巧姐的寄名符。刘姥姥二进荣国府,因巧姐又病了,王熙凤与刘姥姥闲话家常巧姐是如何又病的,王熙凤说太太给了一块糕风地里吃了扑了风,受凉之意。刘姥姥说是小孩子家到了生地方,眼里头又干净,是见了什么神,撞了客。最后刘姥姥建议,“富贵人家养的孩子多太娇嫩,自然禁不得一些儿委屈,再她小人儿家,过于尊贵了,也禁不起.以后姑奶奶少疼她些就好了。”

王熙凤便说大姐儿还没有名字,便请刘姥姥取一个,意在“一则借借你的寿,二则你们是庄家人,不怕你恼,到底贫苦些,你贫苦人起个名字,只怕压的住她。”刘姥姥听说大姐儿生日是农历七月初七,便给她起名巧姐,“这叫作‘以毒攻毒,以火攻火’的法子,日后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,必然是遇难成祥,逢凶化吉,从这‘巧’字上来”。

前八十回巧姐戏份较重的一次出场仅出现在刘姥姥游大观园的文中:“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,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,便也要佛手。丫鬟哄他取去,大姐儿等不得,便哭了。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,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她才罢。那板儿因顽了半日佛手,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,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,更觉好顽,且当球踢着玩去,也就不要佛手了。”这个细节仍然只是陪衬,表现她娇生惯养,并暗示她与板儿的姻缘。

宝玉称巧姐为妞妞,又说:“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……”,“大妞妞”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,巧姐是凤姐长女?说见赵冈《红楼梦考证拾遗》第136页。巧姐、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,故高鹗将后40回大姐儿悉改巧姐,以致巧姐忽大忽巧。

第80回巧姐患惊风症,旧本也作巧姐,而且有无数“巧姐”,绝非笔误。第101回夜啼,被李妈拧了一把,各本均作“大姐儿”,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。抄本第101回不是旧本,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“大姐儿”,否则程本的“大姐儿”从何而来?被拧大哭,凤姐先发脾气,然后慨叹:“明儿我要是死了,撂下这小孽障,还不知怎么样呢!……你们知好歹,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。”只有一个孩子,而前文作大姐儿,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。一页之中自相矛盾。

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,早期脂本流行不广,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。第101回不是旧本,当然不是同一抄手;只有一个“大姐儿”字样,全抄本未代改,程甲、程乙本两次校阅,也没注意,仍作大姐儿。下文“撂下这小孽障”,仅提次女,因为太小,更不放心,但是“你们知好歹,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”,一定是“只疼我那两个孩子”,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“两个”二字。在同一段内忽而,忽而警觉,却很少可能性。一定是本来没有“两个”二字。

第113回是旧本,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,说:“你的名字还是她起的呢。”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——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,写凤姐有两个女儿。“大妞妞”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,如“史大妹妹”,并没有“史二妹妹”。

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,无可推诿。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,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,长得太慢,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,将她仍旧当作婴儿,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。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,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,(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,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。)第118回相亲,也还加上句解释:“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。”

外藩买妾,两个宫人相看巧姐,“浑身上下一看,更又起身来,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,略坐了坐就走了。”只看手,不看脚,因为巧姐没裹脚。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,是因为她是小脚。

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。“妞妞”甲本改“姐姐”,疑是“姐儿”误。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,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。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,甲本改得很合理,也合原书意旨。下文“大妞妞”改“大姐姐”,应作“大姐儿”。甲本道学气特浓,巧姐是闺名,堂叔也不能乱叫。第118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,也就是探姐儿。那是自己父亲,没给改掉。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,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,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,或“我家大姐”,以别于人家的大姐。